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2、协办单位: 《上海画报》  《上海摄影》  中国中老年文化网
3、网络支持: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 www.shphoto.com.cn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网 www.yuyuantm.com.cn
中国中老年文化网 www.chsenior.com

二、主题和内容

主题一:“古邑生辉 豫园灯会” 内容包括在规定时间2月14日(年初一,灯会亮灯日)至3月3日(灯会闭幕日)用数码相机拍摄豫园商城内(北至福佑路,南至方浜中路,西至旧校场路,不包括豫园花园和城隍庙的内景)的灯会盛况、民俗习尚和豫园人文的精采瞬间。
主题二:“豫园最佳拍摄点” 拍摄内容为紧扣豫园商城内可向公众开放的最佳摄影点。根据网络投票的人气指数排列,再经主办单位认可,产生10个豫园最佳拍摄点。
主题三:“闪耀东方 精彩世博”拍摄范围仅限世博园区内,内容为世博会园区内的景、情、人和事。

三、活动时间

1、主题一征稿时间: 2010年2月14日-3月14日(截止日) 公众投稿
2、主题二征稿时间: 2010年3月15日—3月31日(截止日) 公众投稿
网络评选时间:4月1日—4月23日(截止日)豫园商城网、中国中老年文化网
3、主题三征稿时间: 2010年5月10日—7月12日(截止日) 公众投稿
评奖结果将在豫园商城网站、上海摄影家协会网站、中国中老年文化网上公布。

四、参赛要求

1、参赛者国籍、性别及年龄不限;
2、参赛作品要求以纪实为主,需紧扣影赛主题。参赛作品限彩色单幅图像,或彩色组照(以4张为一组,作为1幅计算单位),每人限投10幅。照片需一次投稿、网络投稿可一次或者多次投稿。每位作者只能选择一种形式投稿,不能重复投稿。
3、投稿作品不允许在原拍摄图像的数据上进行两次创作(含更改色相,添加、除去或者叠加客观影像元素等)。
4、网络上传图片的长边为1200像素,分辨率为72。经评选,凡获奖或入选作品的需提交该作品原始数据。
5、照片投稿的尺寸一般为5×7吋;方型为5×5吋;宽幅照片短边为5吋(指在同一拍摄点横向式竖向移动定格两幅以上的拼接图像);组照(4张为1幅计算单位)尺寸为8×10吋,需将4张照片组合在一幅8×10吋画面中。组照除提供4张图像原始数据之外,还需附组合后投稿作品的图像数据。
6、本次摄影大赛需用实名注册,并需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每位参赛者只能注册一次)。注册者应当为提交作品的作者本人。
7、以照片投稿的可直接到收稿点注册并投稿,也可在中国中老年文化网www.chsenior.com上注册,获取作者的注册号,然后再投送到收稿处。
8、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本人所摄。如被发现入选作品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的,经查属实即取消获奖或入选资格,并追回奖品。如有违法行为将由当事者自行负责。
9、为保证参赛的真实性,本比赛不接受委托参赛。
10、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违背我国社会公共道德观念的内容。
11、凡已获得市摄协历次摄影比赛、展览的获奖和入选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12、凡不符上述条例之规定的作品,均不能参加本次摄影大赛作品评选。

五、奖项设置

特等奖1幅        获奖金10000元
[主题一]“古邑生辉 豫园灯会”
一等奖1幅        获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幅        各获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幅        各获奖金2000元
入选作品44幅       各获奖金200元
[主题二]“豫园最佳拍摄点”
豫园最佳拍摄点10幅    各获奖金1000元
[主题三]“闪耀东方 精彩世博”
一等奖1幅        获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幅        各获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幅        各获奖金2000元
入选作品44幅       各获奖金200元
(注:以上均为税前奖金金额,由主办单位代办扣税。其中重复获奖者只发一幅最高额奖的奖金)

六、参赛注册

1、照片投稿(双休日除外)
a、上海市摄影家协会艺术部(华山路351弄3号,邮编:200040,电话:62484702-14联系人:顾先生)
b、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品牌战略部(方浜中路269号,邮编:200010,电话:63559999-1054 联系人:谢先生)
2、网络投稿和投票
上传途径:
a、登录中国中老年文化网(www.chsenior.com)进入“豫园商城杯摄影大赛”专区,报名注册后即可上传参赛作品和参加网络投票。

七、附则

1、本次摄影比赛为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组织的2010年度市级摄影赛事。参赛者的入选、获奖作品均被列入市摄影家协会年度记分评定序列;
2、主办单位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本次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及独家使用权(不另付稿酬);未经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事先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作者)均不得擅自使用有关作品;
3、作品中凡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投稿者自行负责解决,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4、本次比赛评选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评选;
5、获奖、入选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6、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www.shphoto.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网www.yuyuantm.com.cn和中国中老年文化网www.chsenior.com将对摄影比赛适时进行专题报道并进行网上展览。
7、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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